各学院(中心)、校区、处级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17年元旦、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1.元旦放假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—1月2日。
2.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8日—2月24日,返校注册时间为2月25日(星期六)、2月26日(星期日),2月27日正常上课。
3.教职工寒假轮休时间为1月11日—2月23日,2月24日(星期五)起正常上班,1月7日(星期六)、1月8日(星期日)、2月25日(星期六)、2月26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
二、各单位须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和整改,重点抓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。 其中,教学单位须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,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、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。
三、寒假期间学校印章使用时间集中在每周三上午9:00-11:00,下午15:00—17:00。
特此通知
2016年12月26日